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在上级档案部门指导和校长办公室的领导下,负责全校各类档案的统一管理以及综合统计工作。具体职责包括: 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并结合学校档案工作实际,制定档案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。 二、规划全校档案工作,负责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、协助各单位的立卷人员做好档案材料的形成、积累和整理归档工作。 三、负责接收(征收)整理、分类、鉴定、统计、保管全校的党政、教学、出版、外事、科研、仪器设备、基建、声像载体、实物档案。保证档案材料的保密、防火、防虫、防腐、防盗等工作。 四、负责办理档案材料的交接、清点、借阅登记、统计、鉴定、销毁等事宜。 五、负责编制档案检索工具,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、利用工作,为各立档单位提供查阅档案服务。 六、负责为本校编写校史、校志、年鉴等各项工作提供原始凭证及依据材料。 七、根据上级档案部门要求,报送有关材料和基本情况统计表。 八、负责对全校专、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。 九、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。 十、负责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,更新有关校情统计数据。 十一、负责学校事业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工作,协助配合其它科室做好全局性工作。 十二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